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583622724/2022-00042主题分类:政务信息发布机构: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发文日期:2022-01-26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河北文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机构: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:2022-01-26

 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1年,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,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进程,文安经济开发区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,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,创新工作举措,加强督导调动与协调,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,保障公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全力推进开发区建设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、透明化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新
制作数量

本年新
公开数量

对外公开总数量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0

0
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0

0

行政强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上一年项目数量

本年增/减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九)项

信息内容

采购项目数量

采购总金额

政府集中采购

0

0

       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1

0

0

0

0

0

1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

0

0

0

0

0

1

(七)总计

1

0

0

0

0

0

1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1年,文安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在深化推进信息公开内容、加强自身建设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,但也存在一些不足: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,有待加强宣传推广。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创新思路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加大宣传力精准把握信息公开时效度,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,充分保障群众其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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